等竹筏靠岸后,凤无殇拉起还在熟睡的高歌去了镇上。
镇上比小渔村繁华很多,街道两边,吃的,喝的,玩的应有尽有。
高歌快速被一群小孩子围着的小摊吸引,他走过去拿起木架子上一个糖人爱不释手的把玩。
“老板,这个多少银子?”
摊主笑嘻嘻收完小孩子的银子,转头看向高歌时,
眸中的笑顿时消失,在看见他穿着补丁的麻布衣后,冷着脸道,“三两银子?”
高歌,“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打劫呀!”
三两银子够凤无殇打三天鱼了,奸商。
摊主鄙夷笑道,“你穿麻布的衣服都要打补丁,还想吃糖人?”
这嘲讽的语气,瞧不起人的尖酸刻薄嘴脸,让高歌对这个镇子一下失去了好感。
“你再厉害不也是个卖糖人的,
我穷,我吃你家一口大米了么?
你不卖就不卖,凭什么用一双狗眼看人!”
高歌一边说一边扯自己的衣服领子,
“我这衣服结实,暖和,难道你眼睛瞎了,看不见?”
摊主显然没有遇到过这么牙尖嘴利的穷人,买不起还要充胖子,真不要脸,
他想骂回去,可是嘴没高歌利索,
好几次想插嘴,都没插进去。
等看见高歌脖颈上,那一片片被人嘬红的印子时,顿时找到了反驳的话。
“你这个臭乞丐,没钱就滚远点,
一看你就是被大户人家圈养玩腻了的贱货,
你想要,找瞧得上你的大爷给你买不就行了,耍什么横?”
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