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衣衫散乱一地, 床上两条玉腿交缠在一起。
莫笙如水面上的一叶扁舟, 上下浮动,久久不能靠岸。
事后,林行歌不算温柔地压着莫笙的肩膀, 在她耳边低声道:“你青梅竹马的好哥哥, 已经进了监狱, 他身上的人命, 够枪毙好几回的。”
莫笙还置身于酥软的余味中,听到这话,却由不得自己,狠狠在林行歌手上咬了一口。
“嘶”林行歌倒吸冷气, 钳住莫笙的嘴。“背叛我的时候, 就该做好下地狱的准备。不是为了你的好哥哥什么都能做吗现在你在我床上, 而他连命都要保不住了,后悔吗”
莫笙有点丧气, 还以为林行歌是想起她来,才巫山云雨一番,没想到是为了报复。
林行歌从床上起来,“我很喜欢你的身体,如果乖一点, 或许能少受点苦。”
莫笙拿被子把自己盖住,闷在里面不想说话。
第一次那么疼,这个混人都不说关心一下她。
林行歌被无视,也懒得自讨没趣, 去浴室洗了澡,出来的时候,床上的人已经不在了。
莫笙闭上眼睛,感受着花洒打下来的水流,除了叹气,别无他法。
如果不是心脏停止跳动之前,林行歌的病娇值骤降,她甚至已经没有这样冲个热水澡的机会了。
所有世界的任务目标都是林行歌,莫笙不禁开始思索,这些任务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与其说是阻止林行歌杀掉天选之子,不如说更像是改变林行歌的命运。
而她,跟林行歌又有什么关系呢
每个世界里都有那么深的羁绊,只是巧合吗
莫笙发现,林行歌家里没有一个佣人,只有她出门的时候,才会带随身保镖。一回到家,便只有她们两个。
这个房子有非常先进的安保系统,花园外的铁栅栏上都通了电,进来大门也只有林行歌一个人的指纹能打开。
这意味着,里面的人也出不去。
林行歌脱了外套递给莫笙,平整了一下袖口,坐到沙发上,合上眼睛。“去做饭吧。”
莫笙把衣服挂好,满脸堆着假笑,“是,林大小姐。”
进了厨房,一边洗菜一边碎碎念,“这么大的房子,都要我一个人打扫,还拿我当丫鬟使唤。让我做饭,我做的饭你也敢吃,把我逼急了,给你下耗子药!”
“如果你想继续过被绳子吊起来的生活,也可以告诉我。”
林行歌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吓得莫笙把手里的卷心菜扔进水盆里,溅起一片水花。
“不了不了。”莫笙赔上一个笑容,“你出去等着吧,我很快就弄好。”
“我看着你做。”林行歌声音没什么起伏,“看看你怎么给我投毒。”
莫笙:“……”居然不是因为我做饭的样子迷人吗
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怕她下毒。
林行歌竟然真的让莫笙每个菜都尝了一口,确定没问题后,才动筷子。
莫笙边吃边在心里诅咒对面的人,最好别噎着!
吃过饭,不出意外的,是莫笙洗碗。
她本来想用自动洗碗机,但是家里的某个混蛋说不喜欢用洗碗机洗出来的碗。
——等我什么时候翻身做主人了,一定把你按在地上摩擦!
——让你给我当牛做马,揉肩洗脚!
莫笙拿海绵使劲蹭盘子,似乎是在脑海里幻想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
林行歌手上的商业杂志翻了一页,目光不自觉飘到厨房。
即便再不想承认,她还是骗不了自己。
她爱上那个背叛过她,还把她的生活搅得一团糟的女人了。
明明是个那么可恨的人。
莫笙从厨房出来,还没坐下,又听到沙发上的大小姐不耐烦道:“我说过,饭后要有水果。”
“好好好,饭后水果。”莫笙强挤出一个笑,“您还有什么吩咐,我一并办了。”</p>
林行歌站起来,将莫笙的碎发别到耳后,睫毛上下扫过,“明哲今天枪决,过几天,我带你去看看他的‘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