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桐发现自己的血液滴在乱葬岗的地上会长出鲜艳欲滴的蔓珠莎华,尤其是在阴邪之气浓郁之地生长迅速,而且周围没有丝毫阴邪之气,张雨桐想着用蔓珠莎华和灵泉水制成药丸看能否抑制阴邪之气。于是张雨桐就开始割肉种花,而蔓珠莎华从发芽到长成到开花需要三个多月,张雨桐在空间里面也移植了不少,可是依旧是生长缓慢可是却没有丝毫灵气可言。
张雨桐只能用灵泉水浇灌蔓珠莎华,继续割肉种花。
晓星尘闻着身侧的鲜血的味道刚开始还以为是意外,可是随着时间推移江厌离身上依然是鲜血的味道,就开始担心了“江姑娘可是伤口还没好”原来刚开始张雨桐怕人担心就说是做饭的时候不小心割伤了,可是为了能多种植一些蔓珠莎华也只能是不停的放血,所以张雨桐的伤口处都是结痂了就在不远处再划一刀,所以就导致了张雨桐的胳膊上手上都是旧伤未愈又填新伤。
“多谢晓道长关心,我在实验配一种药,能护住心脉不受阴邪之气的入侵,这种药需要特殊培育,而我的血刚好有用。”张雨桐虽然能瞒着父母可是确瞒不住金丹后期的修真者,而且张雨桐这些日子也是很郁闷,总想找个人倾诉一番,至少把心里的垃圾倒一倒能轻松一点,心里也能好受点。“还请晓道长为我保密,至少能瞒着阿羡和我父母;如果阿羡知道了就不会服用这个药了,这也是我无意间发现的,我的血滴在阴邪之气浓郁的乱葬岗能长出很鲜艳的花朵,而这花朵能吸收周围的阴邪之气,我就想着能不能用这花做成药丸,这样也能保住阿羡的心不受阴邪之气入侵,这样是不是就会让阿羡不那么难受。
说来阿羡第一次到莲花坞是在九年前,小小的一只,很瘦弱岁的少年就像是五六岁一样,胆子很小,缩成一团很是可怜;阿羡第一次来莲花坞父亲就把阿澄的三只狗强行送走了,还让阿澄和阿羡住一起。阿澄最喜欢的就是这三只小狗被送走了,自然伤心难过,可是阿羡因为流浪时常被狗追,甚至还要狗嘴里夺食很怕狗,后来阿澄也只能偷偷独自去看送人的小狗这些年阿羡一直都很怕狗,阿澄碰到就会帮着阿羡赶狗,阿澄和阿羡很快就成了好兄弟。
可是父母确因为阿羡的母亲藏色散人渐行渐远,父亲不善表达母亲确疾言厉色对阿羡不喜,我知道是因为父亲对阿羡的偏爱让母亲以为阿澄事事不如阿羡,而且还可能威胁到阿澄以后的家主之位。事实就是阿羡天赋根骨都不错,阿羡只要三天就能学会一套剑法,而阿澄需要七天或是十天才能学会,我知道阿澄心里有着执拗好在两人也只是小矛盾,毕竟一起长大。
这些年父母之间受流言蜚语的影响,家里很少有安静的时候。好在阿羡阿澄和我一起长大了,阿羡和阿澄最爱喝我做的莲藕排骨汤,和我剥的莲子。我能做到的也就是让阿羡有一个家,一个温暖的港湾可以依靠。还不错阿羡成了鲜衣怒马的少年,只是时常撩拨人而不自知,阿羡不懂情确会在撩了人转身就走了而且不惧男女。其实我挺希望阿羡能找一个喜欢的人一起生活的我给阿羡准备了一些东西,还准备在莲花坞给阿羡备一个大院子好将来居住可惜莲花坞被屠,好在父母和阿羡还活着,莲花坞的师兄弟也被母亲安排好了外出夜猎,希望能保存一定的实力将来好好护着父母和弟弟们。”张雨桐知道现在父母和魏婴魏无羡还活着只是父母被温逐流化了金丹,阿羡看样子也没有了金丹,否则以魏婴魏无羡的实力应付这些东西轻而易举。
“魏公子”晓星尘不知道说什么,而张雨桐在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