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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魏薇本来就已经开始在为冬日的服装做准备,相比直接让裁缝做,她更喜欢自己动手,一来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二来还能省一笔制作费。

所以她一早就买不少羊毛羊绒制作的毛呢布料和各种处理过的皮毛,但因为个人喜好问题,不管是布料还是皮毛都是比较素淡的颜色,唯一一块正红色的布料还是已经打好样版准备裁剪的,而剩下没动的显然都不符合蜜拉贝儿王后的喜好。

当然,除了布料以外,还有很多用于制作化妆品的东西都是要准备的,所以虽然不太喜欢,但她还是得出门采购一次才行。

把要买的东西都写下来,魏薇叫上多洛莉丝和她的两个女仆就出门了。

距离她上次去丁格尔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里变得非常热闹,除了本镇人外,更多的是来自各地商队和从其他村镇过来工作和贩卖东西的领民,这让镇上的道路变得拥挤,路边的商店也比之前多了,更有许多直接摆在路边的摊位。

属于费利克斯家族的马车进入小镇时,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不管是马车的款式还是上面的家徽,都告诉他们,这里面坐着的恐怕是他们一直想见又见不到的城堡主人。

但那些外来的商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就追上去试图推销自己,因为此刻坐在马车里的,可能是伯爵,但也可能是他的家眷,如果是后者,冒然围过去反而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默默跟在了后方,当看到马车停在裁缝铺前时,心里就有了底。

果然从马车上下来的只有几个女眷,最先出来的是两个女仆,之后是一大一小虽然看不清脸,但看穿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小姐,除此以外,马车里并没有其他人。

女孩们进了裁缝铺后,坐在马车夫边上的男仆就守在了门口,看架势就知道是不允许其他人在这个时候进入了。

有刚来此地的贵族下属询问本地的镇民“那两位女士是谁不是说威廉姆斯伯爵还没结婚吗”

镇民“你的消息落伍了,伯爵大人最近已经订婚了,看到那位高一些的小姐了吗她就是伯爵大人的未婚妻呢,我之前还有幸见过她一面,是位非常出色的美人呢听说婚礼都在准备中了。”

“这个消息是真的”

“当然,,这几天城堡的仆人可是在为此进行大采购,好多商人都把自己的东西送到城堡那边卖了个好价钱呢,那位小姐这次过来想必是要定制结婚礼服吧。”

“那可真是可惜了。”

外地来的贵族下属遗憾的摇了摇头,他的主人之前可是透露过想和威廉姆斯家族联姻的想法,派他来之前还再三叮嘱一定要弄清楚威廉姆斯伯爵的喜好,没想到对方竟然已经订婚了。

听到他的话的镇民在他看不到的角落白了眼,说什么可惜,萨丁森郡的人可都隐约知道郡内最近的变化或多或少都和那位异国小姐有关,伯爵大人能娶到她,大家再高兴不过了。

魏薇进了裁缝铺以后,发现这里还有几位客人,不过老裁缝在看到魏薇以后,就第一时间走了过来“欢迎光临,薇薇小姐,多洛莉丝小姐,两位竟然亲自过来了,不知道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

老裁缝也没想到她们回来,以往有什么需要可都是他这边到城堡去的。

“午安,先生。”魏薇同他问好“我需要买一些布料,你让学徒带我看看就好。”

她看了看因为她们的到来而显得有些拘谨的几位客人,看穿着打扮并不是贵族,但能来裁缝铺定做成衣,家里应该是有些资产的。

她朝她们笑了笑,然后示意老裁缝可以过去忙之前的事情。

和她打过几次交道的老裁缝明白的点了点头,叫来了两个学徒,自己又回去了。

魏薇对学徒道“我需要有些比较高级,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动物皮毛,你们帮我找一找。”

“请您稍等,我们这就去拿。”

高级的布料自然是要好好存放的,店铺里并没有,学徒得去后面的仓库找。

魏薇想了想,转身从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取出叠好的纸和几个银币递给多洛莉丝的女仆“这上面的东西你们帮我去找找,看能不能买齐了。”

“好的小姐。”两位女仆屈膝,接过购物单和钱,把钱藏好,就拿着购物清单离开了。

之后在等学徒出来的魏薇就带着多洛莉丝逛了逛店里,询问她有什么喜欢的没有。

“这家店的布料都很不错,价格也实惠,喜欢的话可以多买点。”

相比魏薇,多洛莉丝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是来丁格尔了,她略带好奇又有些胆怯的抓着魏薇,一对漂亮的蓝眼睛盯着店铺里货柜上的布料,不时还瞟向另一边正在量尺寸的女客们。

那边要做裙子的也是一个年轻小姑娘,年纪看起来只比多洛莉丝大一两岁,可多洛莉丝隐约听到她们在说这次是来给那位小姑娘定做结婚礼服的。

她紧张的把魏薇抓的更紧了。

魏薇也听到了,她安抚的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低声笑道“放心,我们多洛莉丝还小呢,想嫁人的话至少也要像我这么大才行。”

以前魏薇曾经和多洛莉丝保证过,不会让她那么早出嫁,那个时候她说的是费利克斯不会那么做,而现在,她可以光明正大的表示是自己不同意了。

相比兄长,多洛莉丝显然更相信魏薇,听到这话,果然就平静了下来,但目光还是时不时的往旁边看。

好在这时学徒已经把布料抱出来了,魏薇拉着她就到一边去了。

学徒略有些结结巴巴的告诉魏薇,这些高级布料是去年进的货,而且只是从其他比较繁华的郡里进的,所以不管是颜色和款式,其实都不怎么流行了。

如果换了其他人,他们还敢吹一吹这是王都那边的新款,但来的是她们,他们就不敢了,这可是伯爵家的人,要是被发现与事实不符,他们的脑袋都不够砍的。

魏薇也不懂普拉迪王都的流行,她只是在翻看过所有的布料后,看上一块大红色的毛呢布料和一块有金色花纹的细麻布。

学徒在一旁介绍道“这快毛呢是用最细的羊绒染色后编织成的,非常舒适保暖,而这块细麻布上面的图案全部是是用黄金拉成的金丝编织的,保证货真价实。”

毛呢的颜色是非常纯正的红色,而细麻布上密密麻麻的金线图案完全盖住了布料本身的颜色,几乎看不出细麻线的存在。那些图案也不是绣上去的,而是是用金线混合细麻线编织出来的,所以布料并不像一般的细麻布那么柔软,反而很硬挺,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不一样的。

两种布料都是颜色纯正又华丽的,加上造价高昂,确实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布料。

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新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一次更新十五章是不可能的,因为为了全勤30,31日都要正常更新啊,所以接下来31号也是三章,之后会每天更新两章,直到存稿用完,说实话明明我是个一章三千党,日六都已经是按照双更的标准在努力了,一天三章不就该是六更吗所以我非常勤快啊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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