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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

“唔, 好好吃啊”莫遥在试口感时, 旁边的庄小弟吃的眯着眼感叹的着,他是吃完手中的蛋糕后,连手指都舔干净了。

“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这些都是自家吃的。”莫遥指着筲箕里破碎的蛋糕。

“真的吗遥哥你不是要去卖的吗”庄小弟亮晶晶的看着筲箕里的糕点问道,他是喜欢吃,甚至他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糕点,但是他不能为了贪吃把遥哥要卖的糕点吃了。

“这次的蛋糕只是试做, 要卖的蛋糕我得重新做, 所以这些蛋糕你全部吃光都可以。”莫遥莞尔一笑道。

“嗯嗯”庄小弟果然还是个大小孩, 虽然平时装着小大人似的, 但是对于喜欢吃的甜食面前就暴露出了小孩性子,听了莫遥的话后,他一脸眉开眼笑的拿了一块继续吃着。

“少吃点, 不然你这会吃饱了, 晚上的晚饭你还啷个吃的下啊。”莫遥看着吃的开心的小孩连忙劝道。

“这块吃了我就不吃了。”庄小弟也是听话的好孩子, 他吃完手中的蛋糕之后就停下不继续吃了。

此时,莫遥决定锅里的馒头蒸的时间也差不多了, 便让庄小弟埋火,然后在锅里闷了几分钟后才把锅盖打开。

一股香味扑鼻而来,闻着香气袭人,让人很有食欲。

莫遥把锅里的馒头端起来,也没有另外拣出来, 就让它在洋瓷盆里冷却着。

这馒头蒸好之后,那边缇锅里筒子骨也熬出了香味。

莫遥闻着厨房里弥漫的香味,肚子开始咕咕叫了,他便决定还是先做晚饭,发糕等吃完晚饭后再和蛋糕一起做。

然后想着今晚的晚餐,汤有筒子骨,里面可以丢点白菜,主食可以吃馒头,那么就再炒点菜。

今天他县城里他有买了一斤五花肉,那么就做个红烧肉,一个拍黄瓜,剩下的没得选择,只能做一个洋芋了,这段时间一只都是洋芋片片,今晚就换一个,做酸辣洋芋丝。

拍黄瓜很快,几下就搞定了,也就是红烧肉和洋芋丝丝有点麻烦。

主要是洋芋丝啊这里也没有洋芋檫檫,只能靠手工切成丝了,问题是莫遥不太会啊

记忆里这里的人做洋芋丝丝都是在手上切,左手拿着洋芋,右手拿着刀,然后刷刷的继续就切成了洋芋丝,而且还特别细。

回忆起莫遥就只打寒颤,她们也太厉害了,直接用在手心里切也不怕把手给切了,太恐怖了,反正他是不敢。

最后莫遥还是在菜板上切的洋芋丝丝,说是洋芋丝丝,其实差不多是洋芋条了。

不过莫遥要是知道,他肯定会反驳道:这那是洋芋条条,明明比洋芋条条细,就是洋芋丝丝啊

好,他这个洋芋丝丝也就只比洋芋条条细一点,勉强算是洋芋丝丝

洋芋丝丝切好泡在水里,锅里便开始做红烧肉了。

五花肉清洗干净切成小块,葱姜蒜准备齐全。

“小然,烧火。”

“好嘞。”

锅里烧开水,把肉氽烫两三分钟,然后捞起洗净备用。

倒油烧热,小块冰糖中小火炒糖色,等锅内开始冒烟时,冰糖溶化变成深褐色候。丢入葱姜蒜爆香。

再加入五花肉小火煸炒,煸炒至五花肉出少许油脂,并均匀上色。

再加入清水,水量刚没过肉块。

盐,生抽,老抽,料酒。

好,家里没有生抽,也没有老抽,更是没有料酒,最后只用了酱油代替,料酒就用一点白酒代替。

之后舀了一碗水倒进去,盖上锅盖焖煮一个小时。

“小遥,你把这些馒头和蛋糕送去小叔家。”莫遥捡了五个馒头和一大块蛋糕装好让庄小弟送去。

庄家也就是庄父和庄小叔是亲兄弟,而且庄小叔也还是三队的队长,跟他搞好关系,以后有什么事也好说一些。

“好的,我这就去。”见是要送给小叔,庄小弟很高兴,他本来就是想送点给小叔家,只是这些都是遥哥做的,他也不好意思开口。

“快去快回。”莫遥看着高兴的庄小弟一脸轻笑道。

莫遥从小就对于人情世故特别懂,而且这里的人都是这样做的,不管事邻居还是兄弟姐妹家,只要哪一家做了点好吃的,关系好的都会或多或少的送点。

这是她们的人情往来,有来有往的关系才会更好。

所以他知道庄父跟庄小叔关系好,他就每次做好吃的时候让小遥给庄小叔端点过去,不多,但是也是一个心意。

其它的就不说了,莫遥这样做主动的做出来,至少庄爷爷是很高兴的。

老人家都希望后辈能相亲相爱,特别是莫遥算起来他还是长孙媳妇,长孙不在家,那么这个长孙媳妇就得负责顾好家里的人情往来和兄弟姐妹间的情谊沟通。

到目前为止,庄爷爷对莫遥都很满意。

不一会,莫遥就看到兴冲冲去的庄小弟却直眉怒目的回来。

莫遥看着他担心的问道:“啷个了,啷个不高兴了。”

“那个泼妇回来了,还带着娘家人一起来的,我刚把馒头送过去,她娘家妈就抢过去拿着吃了,边吃还边说我们送少了。”庄小弟咬牙切齿的说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十分气愤,也对他口中的泼妇一家人很反感。

“泼妇谁啊”莫遥不解的问道。

“就是二哥的媳妇那个于艳艳。”

“是她啊,她不是回娘家还没有回来的嘛今天回来了”莫遥听说过这女人的事,从听到的这些事了解到这女人就是个极品。

于艳艳娘家时二大队的,离三大队不远,走路十来分钟,只是中间隔了一座山。

娘家是那种嫌贫爱富,重男轻女的人家,女儿在他们家就是做牛做马的,儿子在家简直就是当少爷伺候着。

于家除了于艳艳还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现在儿子都19岁了,但是一次地都没有下,混到小学毕业后,死活不去读初中了,于家想着乡下小学就已经是高学历了,初中读不懂也无所谓了。

所以就心疼儿子的没有让他继续读书了。

前两年饥荒,于家就老是带着老儿子在大女儿和小女儿两家打秋风。

也不管他们去打秋风会不会让女儿婆家不高兴,也不管本来就闹饥荒大家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吃了女儿放饭菜,女儿还活不活的下来。

结果于艳艳的大姐就是在他们父母带着弟弟去打秋风,让她在婆家受尽了怒骂,自己的的吃食又被娘家父母抢给了小弟,饿的实在受不了就悄悄的去食堂偷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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