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得了陆昌荣的允诺,苏新月心底有了谱,便在陆家住下,下午陆昌荣便带她去买新衣服。
闲谈间,苏新月也了解了不少陆昌荣这两年来的情况。原来陆昌荣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在床上躺了大半年,才勉强捡回一条命,可从此之后,陆昌荣再也没法下地走路,身体也大不如以前,全靠吃药保着。
这也是陆昌荣没有再去看原主的原因。
陆昌荣的妻子死得很早,没有留下子嗣,后来陆昌荣也没有续弦,不过陆昌荣有不少兄弟,陆家也算是个大家族,关系很复杂。
参观了这个年代的衣服店,苏新月简直不知道买什么好,因为每一件都是那么难看古板,款式单一,色调极为沉闷。
“这套军装不错,新月要不试试”陆昌荣道。
军装在这个时代是无比荣耀的存在,多少人抢着穿,学堂湾的一名知青有一套军装,被人艳羡了许久。男主陆浩峰也时常穿军装,那英姿飒爽的姿态,也是众多女性角色追逐的原因之一。
苏新月看了一圈,真没一件能入她眼的,不过现在她也没条件挑,就听陆昌荣的话,买了一套军装。
“你既然没有衣服穿,那就多选几套吧。我手上还有不少布票,一直没有用。”陆昌荣道。
“那就谢谢陆叔叔了。”苏新月想了想,拿了一套男装。房子被烧毁,方清逸也没有换洗衣服,苏新月要负全部责任,赔他一件衣服是应该的。
除此之外,苏新月又买了几匹布,她准备拿回去自己设计款式,爱美如命的她实在无法容忍自己的衣品堕落成这样。
买完衣服回去的途中,陆昌荣想了想还是问道“你真的结婚了夫家对你怎么样”
“这件事说来话长。”苏新月随后便把自己被陷害,名声扫地,最后不得不嫁给方清逸这件事说了出来。
“陆叔叔,我一个晚辈在家里说不上话。其实当初发生那事之后,我伯父伯母还曾想过把我嫁给一个傻子,后来是方清逸拿了一块欧米茄表给我伯母求亲,她才打消把我嫁给傻子的。我和方清逸之间没有感情,结婚后也是各过各的。不过他的性格敦厚老实,我也不希望我们之间相互拖累,等这件事解决之后,我会和他好好谈,反正我和他也没有扯结婚证。只是方清逸那块手表,还得请陆叔叔你帮我讨回来。”
陆昌荣听得怒不可遏,“新月你放心,陆叔我帮你讨回公道。”
苏新月一整天不见人,到了晚上也没有回来,林达莲心中不由得起了狐疑,便问方清逸“瘸子,你媳妇呢”
方清逸刚挣完工分从山头回来,淡漠地回了一句“不知道。”
林达莲最近几天被苏新月折腾得相当憋屈,心中早就积了一肚子火,现在方清逸住在原本属于苏明宇的房间,害得苏明宇收拾起东西去了那间破草房。苏明宇也因为这件事,和她产生了极大的分歧,苏明宇听信了苏新月那只白眼狼的鬼话,劝她搬走,把房子还给苏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