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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约饭

毛衣有两件, 一厚一薄, 都是淡雅的银灰色,小v字领, 针法繁复紧密,拼出来的几何花纹立体浮凸, 不但好看, 还轻暖舒适。

卢南樵爱不释手, 立刻就开始试穿。

上次在第一百货, 他不信甘露真的会织毛衣,临时起意称了两份羊毛线,型号一粗一细,甘露半点都没浪费,全用在这两件毛衣上了,比涉外饭店里卖的还时髦洋气,正适合这个季节穿。

“小丫头, 手艺不错嘛不会是你小姨织的吧”

“想多了, 我小姨只会做衣服, 不会织毛衣,还有, 我已经十六岁了, 是大姑娘了, 不小,你以后要叫我甘露同学。”

甘露理直气壮提要求,十六岁搁在后世还是中二少女, 可搁在这部剧的年代,妥妥滴大姑娘,原主妈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嫁给沙雕爹了。

卢南樵不接她的话茬,自顾穿好毛衣,也挤到大方镜前,瞬间镜子里的主角换了人。

甘露不满,又抢不过他,气鼓鼓地坐到藤椅上,一边晃悠一边问卢南樵:

“那个戴眼镜的知青,郑桐,怎么突然跑来我们芦庄了我看他跟詹春雷很熟,不像是刚认识的,这是哪尊大佛千万别又弄过来一个王安生,满村地祸祸人。”

“不会,他下个月就返城了,来你们村的知青点过渡一下。”

“都要返城了,还瞎折腾这一趟干嘛,他原先呆的知青点装不下他了”

甘露疑惑,愈发觉得这个郑桐古怪,得瑟傲慢是他自己的事,惹出幺蛾子,连累到芦庄知青点,连累到沙雕爹这个支书就不仗义了。

卢南樵不以为意,说郑桐也是沪城人,前几年因为父母的问题,错过了上大学的机会,不得已来堃县插队,一呆就是四五年,日子过得灰头土脸。

“前一阵子,他父亲的问题终于调查清楚,恢复了组织关系和党内生活,打算把他调回沪城安排工作。”

“这是好事啊”甘露一头雾水。

卢南樵苦笑:“就因为事太好了,他……被人惦记上了。”

郑桐插队的村子,支书姓裴,从前郑桐是“狗崽子”的时候,裴支书对他正眼不瞧,郑桐也是一身傲气,梗着脖子不服软,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裴支书的小女儿裴媛,是那个村里的女神,很漂亮,也很傲娇,但对郑桐很照顾,经常替他出头,怼自己亲爹,怼其它欺负郑桐的村民和知青,她听说郑桐要返城,连夜给他做了一双布鞋。

按这年月的青年男女交往潜规则,这鞋是不能随便收下的,郑桐怕惹麻烦,拒绝了。

冷硬绝情的态度,让裴媛又羞又气,转身跳了身后的大河,河水冰凉,郑桐怕闹出人命,脱了衣服就下水救人。

湿哒哒刚把人救上来,裴支书突然领着一群村民涌过来,说郑桐半夜三更“耍流氓”,要抓他去公社揪斗。

不想被揪斗,就要承认跟裴媛是“谈恋爱”,立即登记结婚,带她一起返回沪城。

……

卢南樵说得不偏不倚,甘露却听得云里雾里,拿不准是郑桐一朝得意,始乱终弃,还是那个支书的女儿势利眼,攀附高枝,又或者兼而有之,双方都有错。

事情在村里撕不出个结果,闹到公社,卢南樵出面协调,双方各执一词。

郑桐说他跟裴支书的女儿不熟,没有谈恋爱,也没有任何实质进展,就是普通村民和插队知青的关系,油是油,水是水,混不到一块去。

裴支书气得额头青筋跳,历数女儿这几年给郑桐的交往细节:

派工只给他派最清闲的,统计工分给他算最高的,各种日常贴补他,送饭,送稀罕零嘴,送布票、粮票,还给他缝补衣服,经常一起去赶集……

郑桐年年卖春联赚外快,裴支书看女儿的面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写春联的红纸,也是走裴媛的门路,从供销社拿到的……一桩桩一件件,有人证有物证,抵赖不得。

但郑桐咬死是“正常交往”,是裴支书的女儿自作多情,她花痴非要对他好,他也没辙。

他唯一解释不清楚的,是为什么半夜三更独自跟裴媛去村外河边约会,裴媛还跳了河。

两人落汤鸡一样把衣裳脱得七七八八,抱在一起的尴尬场面,一群村民看得清清楚楚,就算是事急从权,唾沫星子也能淹死裴媛。

裴支书要求郑桐“负责”,娶了自己女儿。

站在这父女俩的立场,不算过分。

但郑桐今非昔比,岂肯答应娶一个村姑

双方各有倚仗,裴支书是地头蛇,掌管郑桐脚下的那一亩三分地,势力盘根错节,真要豁出去下狠手,郑桐死了白死。

他怕了,赖上卢南樵帮他,要调离原先的知青点。

甘露气晕:“这种败类,你帮他干嘛让那个裴支书整死他最好!”

从前落魄的时候,对喜欢他的漂亮村姑不拒绝,不回避,装傻占人家姑娘的小恩小惠,满足他的虚荣心,一朝发迹,就翻脸不认人,把人家的真心当脚底下的泥,反过来踩几脚……无耻!

卢南樵当惯了知青领头羊,不像甘露这么感性,客观评判说郑桐“倨傲刁滑”,对人家姑娘不承诺,也不主动,姑娘自己却当了真,白白吃了一场亏,年纪还拖大了,往后再找对象都犯愁。

甘露气得骂:“败类!人渣!他在芦庄最好规规矩矩,否则要他好看!”</p>

卢南樵好笑,转身坐在藤椅扶手上,耐心地跟甘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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